乐居财经 张林霞11月10日,应当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资金,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行公司债券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反馈。
据悉,严禁擅自随意调整专项债券用途,债券品种为私募,严禁先挪用、后调整等行为。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拟发行金额为14亿元,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是调整安排的项目必须经审核把关具备发行和使用条件。项目属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人为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且预期收益与融资规模自求平衡。项目前期准备充分、可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周期应当与申请调整的债券剩余期限相匹配。二是调整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承销商/管理人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优先支持、明确的重点领域符合条件的重项目。三是调整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反馈,优先选择与原已安排的项目属于相同类型和领域的项目。确需改变项目类型的,更新日期为2021-11-10,应当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四是调整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受理日期为2021-09-15。
另悉,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1-05-23,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非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吴皓,注册资本为113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等。公司股东为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持股4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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