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袁园 每经编辑:廖丹
监管针对“首月0元保费”的营销行为出手了!
11月9日,并受到投资者的追捧,银保监会对两家保险经纪公司开出的两张罚单,而这次遭到严打的“理财险”,指出二者存在按照“首月/首期0元”、“首月/首期3元”销售保险产品的情况,便属于这个范畴。下面直接进入正题。近日,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银保监会发布了一则《通知》,违反了相关法规。
其中,其中对互联网保险的销售新增了许多严格的规定,水滴保险经纪被罚100万元,并将于明年起正式生效。通知的内容很长,两位责任人分别被处以10万元罚款并予以警告;微医保险经纪被罚10万元,和我们关系最的重点有三个:谁能在互联网上卖保险,相关责任人被罚款1万元并予以警告。
两家保险经纪公司领罚单
据悉,能卖什么类型的保险,水滴保险经纪和微医保险经纪被处罚的事由均跟“首期/首期0元”或“首期/首期3元”的宣传有关。罚单显示,以及对我们有哪些影响。1、谁能在互联网上卖保险以前保险公司想在互联网上卖保险是没有限制的,两家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
罚单指出,只要产品合规就行,水滴保险经纪在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实际销售安心财险相关医疗险产品时,按“首月0元”“首月3元”收取首期保费。但根据安心财险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的保费计算公式,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
此外,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水滴保险经纪在销售太平财险相关医疗险产品时,实际按照“首月3元”收取首期保费,而太平财险上述产品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是“按月缴费(首月投保0元,其余分11期支付)”。
罚单显示,水滴保险经纪上述行为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均违反《保险法》第七十条的规定。银保监会对水滴保险经纪共处100万元罚款,并对时任水滴保险经纪总经理杨光警告并罚款10万元、时任水滴保险经纪精算负责人张强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此外,微医保险经纪在销售安心财险相关产品时,宣传和实际收费均按照“首期0元”或“首期3元”进行,但根据安心财险相应产品在银保监会备案,首期不应为0元或3元。微医保险经纪同样违反了《保险法》第七十条的规定。银保监会对微医保险经纪做出10万元罚款,对时任微医保险经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周雪警告并罚款1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水滴保险经纪与微医保险经纪违规行为相同,但是处罚金额却相差甚,有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处罚金额是根据业务收入的相应比例确定的,目前“首月X元”的销售模式全行业已经停止。
监管规范“首月0元”等销售误导行为
随着互联网渠道的快速发展,利用互联网引流、导流的行为越来越多,与之相关的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
“首月0元”、“零首付”、“免费保障”“抽奖获取”等互联网保险产品广告在一些网络场景中时有出现,但这种营销引流模式存在诱导营销、信息披露不当等问题,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易引发消费纠纷或投诉。
这些问题也引起了监管的关注。10月21日,银保监会消保专门发出《关于防范保险诱导销售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清晰地认识到“免费”是诱导,极有可能暗藏陷阱和风险。
银保监会认为,从保险产品本身看,一些“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宣传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从营销方式看,营销片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对保费缴纳整体情况、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故意诱导消费者勾选“购买”“领取”“自动续费”等选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10月22日,银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经营主体方面,对保险机构技术能力、运营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出明确要求,重点解决消费者反映突出的找不到退保页面、找不到投诉入口、退市产品查不到保单、买的快退的慢等服务问题。在产品方面,从源头上规范了首月“0”元、长险短做等销售误导问题,以及退保高扣费、健康告知晦涩难懂等投诉集中问题。
有业内人士表示,打击“首月0保费”只是互联网保险强监管升级的一个侧影。随着互联网保险乱象自查的启动、互联网保险新规的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已经步入整治、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套利空间逐步被挤出,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将被放在更重要的位置。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