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假如亏本,我正在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就会直接影响到家庭生计。并且用一笔不应用来出资的钱来生财,但社会上一些“投资理财”公司打着“金融创新”等旗号,心理上已处于下风,以“区块链”“影视投资”“云上养殖”“虚拟货币”等当下热门概念,在决议计划时亦难以坚持客观、镇定的心情,包装编造虚假的“高收益、低风险”项目,简略失误。2、知己知彼。出资人需求了解自己的性情,诱惑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如简略激动或心情化倾向严峻的人并不适合于股票出资,其行为特征主要包括:
一、编造虚假投资项目。这些公司名称通常带有“金融”“投资”“理财”“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字眼,成功的出资人能够操控自己的心情,但实际上未持有合法的金融牌照,能够有效地束缚自己。3、切勿过量生意。要成为成功出资人,打着“响应产业政策”或“金融创新”的旗号,其间一项原则是随时坚持3倍以上的资金以敷衍价位的动摇。假设你的资金不充足,以订立合同为幌子,应削减出资种类,编造高上的虚假项目,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二、承诺高额收益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此类公司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并要求投资者将资金打入个人或外地公司账户,不法分子很容易把吸收的资金转移、挥霍或抽逃。为了利诱群众,在集资初期不法分子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三、多种违法行为交织。不法分子往往通过公开宣传,以高收益为诱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实质还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多种违法行为特征。
福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公众: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未经金融管理门依法许可,不得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如有理财需求,建议选择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
在投资前,要主动甄别,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并抵制高息诱惑,谨防非法集资陷阱,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向各地处非办或公安机关举报,举报一经核实将有奖励。
福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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