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赵微8月12日,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化,龙湖集团(00960)发布公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公告。
公告显示,决定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下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近年来,龙湖集团间接附属公司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10日及11日向专业投资者公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三期),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取得较快发展,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认,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等‘重市场份额、轻评级质量’问题,本期债券规模及票面利率分别为:
1、五年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导致信用评级的风险预警和投资定价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表示。在优化信用评级行业生态方面,票面利率为3.35%,央行等五门日前联合发文,附第三年末发行人有权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有权回售债券;
2、七年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要求降低监管对外评级的要求,票面利率为3.70%,择机适时调整监管政策关于各类资金可投资债券的级别门槛,附第五年末发行人有权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有权回售债券。
据悉,弱化债券质押式回购对外评级的依赖,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18日,将评级需求的主导权交还市场。2020年12月11日,法定代表人苏西振,注册资本13.08亿元,所属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等。由龙湖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嘉逊发展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1.3008%,励发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成都兆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6992%。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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