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和出席情况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综合办公中心105会议室。同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邢修青先生6.会议的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7.会议的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本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代表股份154,352,190股,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出席本次股东的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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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东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68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董事邱华伟先生主持。公司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及网络投票
(二)表决结果
1、关于修订《现金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08,139,698股,代表股份137,330,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44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200股,代表股份17,021,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436%。(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5,570,066股,代表股份21,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00,481,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82%;反对6,71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4%;弃权944,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912,0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477%;反对6,715,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483%;弃权944,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4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58,274,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579%;反对49,867,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20%;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5,704,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242%;反对49,867,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2750%;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刘旭海先生、杨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补选刘旭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95,836,4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22%,选举刘旭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3,266,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6194%。
(2)补选杨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95,836,4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22%,选举杨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3,266,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61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麦淑芝律师、李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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