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10月8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会议,并发布了《关于应对经济数字税收挑战的“两支柱”计划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形成国际税收规则的基本框架。声明提到,第二支柱门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适用于符合报告提交门槛的跨国企业集团。根据第二支柱的现有规则设计,除了确定第二支柱的适用范围外,报告还作为跨国企业集团的现有信息,并作为第二支柱“安全港”设计的基础。声明中提到的国别报告是什么?作者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向您介绍报告是什么样子的报告机制的初衷是为税务机关提供一种新的转让定价风险评估工具,以筛选不同税务管辖区(以下简称“辖区”)从跨国企业集团全球商业财务数据的角度来看,2015年BEPS项目第13个行动计划要求集团综合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集团提交报告,披露全球收入的分布,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向税务机关提交的税务和商业活动
报告中有三个表格。表1显示了收入、税收和商业活动的分布。跨国企业集团需要填写非关联方的收入、关联方的收入、总收入、税前利润(亏损)、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本年应计企业所得税、注册资本、留存收益、员工人数和不同管辖区的有形资产(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除外)。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提交汇总数据,即简单地汇总同一管辖区内各成员实体的数据,而不是排除关联交易影响后的合并金额。表2显示了跨国企业集团的成员实体列表。跨国企业集团需要填写各辖区内所有成员单位的名单(包括独立编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和常设机构),并检查成员单位的主要经营活动。主要经营活动包括研发、持有或管理无形资产、采购、制造、销售、营销或分销、行政、管理或支持服务、向非关联方提供劳务、集团内融资、金融服务、保险、持有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非经营性企业等。表2还应说明注册地不同于税务居民管辖区的成员实体。表3为附加说明表。如果跨国企业集团在表2中勾选了其成员实体主要经营活动中的“其他”,则需要解释表3中“其他”经营活动的具体内容。此外跨国企业集团需要解释编制报告时使用的数据来源(例如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成员实体的个别财务报表等)和汇率
如何报告国别报告
国别报告以跨国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主体是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也称为“最终母公司”,以下简称“UPE”)。报告通常由UPE代表其税务居民管辖区内的跨国企业集团提交,然后UPE管辖区根据管辖区之间的信息交换协议将报告交换给跨国企业集团子公司所在的管辖区。如果子公司所在辖区无法通过信息交换从UPE辖区获得海外跨国企业集团的国别报告,则可以通过国内立法直接从该辖区的子公司收集国别报告,这称为国别报告的“本地提交”
,报告“本地提交”的启动有具体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第一,跨国企业集团UPE没有义务在其居住区提交报告;第二,虽然UPE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管辖权是签署多边协议的管辖权,但双方尚未建立报告交流关系;第三,交易所存在系统性故障,子公司所在地已将情况告知UPE
已发布《税务总关于改进关联方报告和数据管理的公告》(税务总2016年第42号公告),建立国别报告报送机制,要求合并营业收入超过55亿元、最终控股企业为居民企业的跨国企业集团向税务机关报送国别报告。报告数据的提交是通过企业所得税年度决算和缴纳的相关申报来完成的
如何更改报告报告的跨司法管辖区信息交换有两种方式:第一,基于《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签署报告多边主管机构与选定感兴趣的交流伙伴之间的协议。如果签署协议的两个司法管辖区有交换意图,则在成功匹配后,可以建立交换关系。目前,共有90个司法管辖区签署了多边协议;第二,在双边税收协定和信息交换协定的基础上,签署了双边主管当关于报告的协定。美国是目前唯一只签署双边信息交流协议的司法管辖区
自2016年多边报告主管门签署协议以来,已与79个司法管辖区建立了双边交流关系。在79个管辖区中,有15个是非互惠管辖区,即这些管辖区只交换报告,但不接收其他管辖区的报告
如何使用报告与传统税务数据相比,报告有其独特的优势。与过去仅限于一个的信息相比,报告为税务机关提供了跨国企业集团全球运营的信息。税务机关可以利用国别报告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跨国企业集团的全球结构和安排,并识别转让定价风险。由于报告的提交包括占全球收入90%以上的跨国企业集团,每个司法管辖区还可以通过分析报告的汇总数据来分析税收政策的影响。简而言之,报告为税务机关的风险评估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性,从“窥探豹子”的时代到审视跨国企业集团全球运营的时代
然而,也应该指出,根据BEPS第13个行动计划的要求,各管辖区应严格监控和管理报告数据的使用,尤其是通过信息交换获得的报告数据,限制数据的知识范围,确保数据仅用于税务机关的高级别转移定价风险、BEPS风险分析和经济影响分析。如果没有可比性分析和功能风险分析,报告数据不能直接用于关联方交易定价。报告数据本身并不构成转让定价是否合理的确凿证据,但应结合主要文件、当地文件、相关申报信息、外数据库和其他信息进行进一步分析。税务机关也不应直接使用报告数据,根据全球公式分布对纳税人进行转移定价调整
为了帮助税务机关更有效地使用报告,经合组织制定了一份关于报告有效税务风险评估的手册,并为所有司法管辖区推出了报告风险评估工具。经合组织还启动了国际税务合规计划(ICAP)。ICAP是一个基于自愿参与和多边合作的风险评估和保证项目。旨在以高效、协调和透明的方式加强税务企业合作。ICAP通常由跨国企业集团UPE的管辖区主导,跨境业务所涵盖的管辖区自愿参与。税务机关对国际收支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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