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日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27日上午发展委价格司召集煤炭工业协会和分重点煤炭企业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动力煤限价细节:干预范围包括动力煤坑口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干预方式是对动力煤坑口价格实行“基准价+浮动幅度”的限价,动力煤终端销售价格干预方式由各级自主确定。具体的限价标准是动力煤坑口价格由发改委统一制定基准价,为每吨440元含税,上浮幅度20%,即每吨528元。煤炭生产企业可以以基准价为基础,在允许浮动范围内确定具体坑口价格。
不过,根据各方消息,当前各地要求煤炭生产企业按5500卡动力煤坑口价格不高于1200元/吨执行。
有市场人士向记者进一步解释:“坑口限价每吨1200元是运行的意见,已经执行。坑口限价每吨528元是价格司的意见,但需要上报同意后才能执行。两者的法律效力不一样。运行类似于倡议,企业自愿;价格司类似于法规,必须执行。但价格司的意见要看能否获得批复,如果没批,意义就不。按照价格司的意见,动力煤到港口的价格约为每吨800元。”
来源: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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