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交易和挖矿产业在国内监管重锤下逐渐偃旗息鼓,有助于突破物理和地域界限,与之相对的是,提高易获取性,脱胎于币圈的NFT(非同质化代币)逐渐进入主流世界。
2021年以来,促进国际化进程。相较于美、欧等国央行数字货币,这一新事物凭借区块链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特性,数字具有政治和制度优势、先发与场景优势以及竞争与容错优势。但随着数字影响力和穿透力不断扩,以及NFT本身唯一且不可相互替代的特点,其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国内外各种挑战和制约,助力数字艺术作品确权、流转、变现,需要妥善应对。本文节选自《数字发展的动因、机遇与挑战》(发表于2021年6月18日《师范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全球央行数字货币发展的进展与态势受私人数字货币勃兴发展刺激和数字经济发展浪潮的推动,因此在艺术圈率先推行,全球主要(地区)银行(货币当)正在着手研究和CBDC。继2018年国际清算银行(BIS)展开央行数字货币调查之后,并迅速成为币圈风口。
彼时比特币尚在热的牛市阶段,2019年,如今面对失去牛市支撑和虚拟货币严监管的面,国际清算银行再次对66个经济体银行进行后续调查。调查发现越来越多的银行正在(或将要)开展CBDC工作,NFT热度不减,CBDC正在从概念层面落实到操作层面。从全球范围看,反而愈加“出圈”。不仅艺术、音乐、游戏等行业不断布NFT,蚂蚁链也推出NFT系列产品,其中敦煌飞天NFT在咸鱼甚至炒到150万元一个。
NFT通常被称为非同质化代币,其和虚拟货币区别在哪?当前市场泡沫之下是否需要监管?
NFT的本质是什么
“NFT与代币还是存在比较本质的差异。因为其非同质化,货币的特征幅减弱,资产的特征更强一些。非同质化也幅降低了其流通性,在没有恶意炒作的条件下,流动性不高。” 北京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王志诚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金融与资本市场平台合伙人李亚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也提到,NFT本质上是token,但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有本质区别,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属于同质化代币,具有可替代性、可拆分性等特点,可以作为一般等价物进行流通,在钱包中体现的是数量,NFT具有唯一性且不能拆分,在钱包中体现的是内容。
银行原副行长、深圳海王集团首席经济学家王永利在《必须审慎对待NFT》一文中指出,有人把NFT翻译成“非同质化代币”,其实是不恰当的,NFT不可能成为一般等价物或统一的记账单位,绝对不可能成为货币或代币。
“实际上,NFT是在区块链技术基础上衍生出的一种内含若干规则与信息的具有不可复制、不可分割的唯一性数字(编码)加密权益证明,用来表明某个数字物品的权益归属。所以,NFT翻译成‘非同质化权证’更为恰当”。王永利表示。
不过,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孙扬在澎湃新闻采访中提到,NFT虽以加密艺术品为标的,又非同质化,但从来看和比特币类似,都是一种虚拟代币,是一种将法定货币价值通过某个交易平台转移到能够储存价值的非货币场所,代币的形式从同质化的变成收藏卡、明星卡、艺术品等,本质上还是一种代币,以艺术品和收藏品的数字化形式为主要媒介的代币。
“和其他虚拟货币的差异点在于,它有原创、艺术、的内涵,而不仅仅通过耗费电力挖矿计算得出的‘数字币’了,而且NFT有各种艺术社区支撑。”他说。
或存洗钱、侵权等问题
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胡捷曾对澎湃新闻表示,NFT本质作用是为艺术作品的所属权做一个记录,它能够让版权规则更好的落地,虽然NFT无法防,因为图片可以复制,但会让确权、授权、相对变得容易。
但近期,有媒体的原创摄影作品被捷足先登制作成多版NFT,并且拍卖出了高价。这让人不禁质疑,NFT的确权价值是否存在?
“这可能涉及到侵权的问题。”李亚说。
他认为,NFT本身是一种工具,是一种电子化的标记,并不能直接解决确权问题。不过,他认为NFT在资产数字化上仍具有一定价值,“关键是在于是谁来使用”。
王志诚同样认为,这反应了技术本身的中性特征。整个社会奖优罚劣的机制还没有完全成型,单一的技术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多方的约束机制,“更何况目前NFT还没有得到主流社会认可,法律法规及一些后续的处置措施还没有跟进”。
“不是给作品编上号有了名称就有价值,而是作品真正反映了意义,给社会带来了价值,才是作品价值所在。“孙扬说。
他表示,的NFT作者还有NFT社区本身应该好好反思,市场需要对这种名目张胆的予以打击。
孙扬还提到,NFT存在监管风险,包括资产价格的波动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洗钱风险,恐怖融资风险等。
而从法律角度,李亚指出,NFT可能存在两方面风险问题,第一是侵权问题,NFT的发行人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第二问题通过NFT进行ICO的行为,可能会涉及到非法集资的问题。
需加强监管
“目前监管主要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还没有涉及NFT因为目前的监管制度基本上还是属于后知后觉的方式,虚拟货币在制造风险和损失方面已经产生影响了,同时又有碳排放的问题,被重点关照。”王志诚表示。
他认为,因为不可分割性,NFT涉众的范围和速度幅缩减,尽管也存在洗钱和转移资产的功能,目前还处于早期,还没有出现引起监管重视的事件,对社会的影响还比较小,如果未来发展超出其合理使用范围,对金融体系和社会产生比较的影响,“监管出手就是必然”。
“如果监管的话,需要监管资金流入NFT受益人后资金的流向,防止资金流入政治献金、洗钱、恐怖融资等领域,还要监管NFT产品本身,严防和剽窃”。孙扬认为。
王永利在撰文中指出,由于缺乏官方明确的指引和监管规则,很多自媒体宣传报道都存在严重的浮夸和误导问题,在严厉控制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挖矿和交易炒作之时,NFT的快速升温和规模投资,特别是参与海外NFT投资,同样存在很的风险隐患。
王永利建议,需要加强对NFT的准确解释,加强对民众的投资者教育,强化交易平台的职责,加强NFT产品和交易的全流程监管,特别是对相关的虚假宣传、内炒作、金融欺诈、违规转移资产和洗钱等进行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