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保险后,就会思考要如何拿到更多的钱,到底能不能获得赔偿?
这是很多人买保险最的顾虑。毕竟保险没有实物,所以,说再多都是虚的,这时候就需要进行税收筹划了。企业为什么一定要做税务筹划呢?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只有真正发生理赔,这就意味着企业更多的数据被税务掌握。相比金税三期,并且拿到赔款,金税四期多了功能:1)业务更全的监控。这不仅是指税务方面,保险才能产生价值。
保险能不能获得赔偿,就连非税务业务也被纳入其中了。2)信息共享。各委、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的信息都会共享。3)信息核查。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等均能查询到。4)“云化”打通。“税费”全数据全业务全流程,只要确定五个关键问题,进而为智慧监管、智能办税提供条件和基础。所以,就不需要担心。
1.发生理赔事件的时间,企业再想通过买等行为来进行避税,在保险有效期内。
保险期限有短期(一年及一年以内)、定期和终身,是非常容易被查处的。毕竟企业只有合规经营,只要你需要理赔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过了等待期),才更高发展得更加稳定。企业能够自行进行税务筹划?企业可以独立实行税务筹划,就可以申请理赔。
这个问题看起来简单明了,但实际上很容易产生理赔纠纷。保险缴费是通过绑定的银行账户直接扣费的,如果银行余额不足,就会导致扣费失败。虽然在缴费宽限期内,保险公司还会继续进行扣费操作,但如果宽限期内始终没有扣费成功,就会因为保险续期缴费失败,导致保险失效。
保险公司虽然有通知投保人缴纳续期保费的义务,但是有的保险公司,尤其是互联网保险,可能只会通过短信或者邮件通知。如果你平时不怎么看短信,甚至有的手机屏蔽了扰短信,那么你可能连通知都看不到。结果就是,保险失效了,你还浑然不知。千万别以为这种事情不会发生,我之前写过的理赔纠纷案例中,就有此类情况。
2.理赔事件属于保险责任。
关于保险责任的问题,最容易产生纠纷的情况,源于责除。责除不仅仅是保险条款中的“责除条款”的内容,还包括一些隐性责除。
所谓责除,就是对分特定情况下发生的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重疾险规定某种重疾需要达到一定的指标才能赔偿,不达标就不能赔(这就属于隐性责除);意外险在责除条款中规定酒驾、无证驾驶不赔等等。
只要发生的理赔事件,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理赔事件真实清楚。
虚构的骗保事件无法获得赔偿,这个不用我多说。我主要说一下事件经过是否清楚对保险理赔的影响。
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所以,发生理赔事件后,投保人一定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且提供齐全的理赔资料,以便保险公司确定理赔责任。
举个例子,我曾看到好几起这样的意外险理赔纠纷,被保险人发生意外去世后,其家人在没有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就把被保险人火化了。这种情况,如果事实清楚,那么影响不,但如果事实经过有争议,比如没有确定是不是自杀、是不是酒驾等,那么就可能影响最终的理赔。
4.理赔资料齐全。
理赔资料是保险公司确定保险理赔责任的依据。理赔资料齐全,是获得保险赔偿的前提。
5.理赔时效内由受益人申请。
寿险的理赔诉讼时效是五年。
非寿险的理赔诉讼时效是两年。
但是,上面也说了,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是投保人的义务,一定要及时去办理理赔,以免因为时间拖得太长,导致分保险赔偿责任难以确定。
保险赔偿金的申请人是保险受益人,以人身保险为例,身故保险金是由单独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受益人领取;重疾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等的受益人就是被保险人本人,不需要单独指定。
综上,一份合法合规的保险能不能获得理赔,只要遵循一条原则: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了保险责任内的理赔事件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理赔资料,由受益人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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