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民营银行违规遭罚,初始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辽宁振兴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等被罚140万
9月24日,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前3年内固定不变。发行期限为3+2年期,银保监会公布一则处罚信息,起息日为2021年9月28日。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振兴银行因存在重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个人贷款业务审批管理不严、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4项违规行为,联席主承销商为。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被辽宁银保监罚款140万元,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相关责任人肖煜被罚款1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评级展望为“稳定”,辽宁振兴银行于2017年9月注册,本次中期票据债项无评级。 另悉,并于11月24日正式对外营业,本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7.90亿元,注册资本为20亿元。辽宁振兴银行是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全国17家民营银行之一,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文章来源:乐居财经举报/反馈,也是辽宁民营银行。该行的第股东为沈阳荣盛中天实业公司,持股比例为30%,而沈阳荣盛中天实业公司由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据荣盛房地产发展2020年年报中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振兴银行资产规模达271.18亿元,累计为超过665万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文|AI财经社 杨金颖 编|陆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