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我国平均每7秒就有一家创业公司新注册。然而,财会人员,虽然注册公司人数不少,尤其是民营企业或者家族化风格明显的公司的财务人员,但真实投入运营的企业比重却不。公司之后,很可能会面临的一个问题,长期未营业,就是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该怎么处理?这些账,这种情况需不需要进行纳税申报?这是很多“萌新”老板创业初期首先会遇到的问题。老账人今天带家走出一个常见的误区,有些是以往遗留下来,即:不经营≠不记账不报税。不经营≠不记账不报税在拿到营业执照,一直没有销账的;有些可能是近期借出了资金,公司后,估计也是不会来销账。总之,工商、税务已默认你的企业开始经营,就是这些钱是老板同意的,首月建账后次月即应该根据运营情况做账,已经花了,向税务进行纳税申报。1、公司不经营不等于可以不记账报税!如若违反相关税务规定,不会再还回来了,就形成了长期挂账。
财务人员的为难之处
这种挂账,一般金额都还不小,即使有经验的财务人员都会头疼的,是非常考究水平和智慧。试想啊,老板让你想办法处理掉,如果你不处理,老板要么认为你能力不行,业务水平不够;要么认为你不听安排,不听指挥,不会办事。不管哪一种,在职场,对于一个财务人来说,老板对你有意见了,都是自己不愿意看到的。
财务人员遇到这种情况,到底应该怎么办呢?笔者今天来谈谈自己的看法,供家参考。
时刻警惕风险
一个成熟的财务工作者,一定要先弄清楚这里面存在的风险,才能有的放矢,采取合理的措施。笔者认为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一般都存在三个方面的风险的。
一是经营上的风险,指款项存在收不回来的风险,包括超过三年,丧失诉讼时效的风险。这些资金一般都是老板亲自运作的,都是经过老板同意的,甚至就是老板自己变样拿去用了的,能不能回收,或者采取什么方式回收,主要是老板应该考虑的事。所以,这种经营风险,与财务人员的关联度是不的。财务人员的职责就是定期清理应收款项,上报给管理层,起到提醒作用,总体上就算尽到职责了。
二是法律上的风险,主要是税收法律风险。这与财务人员关联度就比较了。毕竟都知道财税不分家,在许多人看来,做财务的理所当然要懂税务,是要负责处理涉税事项的。这种理解不完全对,财务和税务固然有很多的联系,但是财务和税务还是有比较的区别的,这里就不详细阐述了。
长期挂账如果不处理,任由其摆在账面上,其他应收款的账面金额将会显得十分地突兀和异常,将导致风险因素常在,指不定哪天被税务门关注到,要求解释和提供相关依据,极有可能面临着被进行纳税调整。
如果是股东个人借款,到年末不能归还,也不能有效证明其用在了公司生产经营上,根据《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员工借款,如果不能证明是用于生产经营上,可能面临被认定偷逃个税的风险,税务可能会把这种情况认定为企业给员工发放薪酬福利。
如果是外人员借款,并且长期挂账,还没有合理理由和相关证据支撑,可能会被税务门怀疑为劳务报酬等。
如果是关联方公司或者其他个人借款,无偿长期占用,可能面临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风险。这类挂账,一旦被认定为视同销售贷款服务,根据 财税【2016】36号中“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规定,将从借款之日计息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滞纳金;同时还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应交所得税额。
三是财务人员自身的风险。不处理,面临被老板区别对待,甚至失业风险,如果不规范地处理,会将面临严重职业道德和被问责的风险。如找发票冲账,找不到合理、合法的发票,就找替代票,甚至买,这些做法是违法的,会计人员可能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又或想办法资本化或费用化,被税务机关发现,补税并处巨额滞纳金等。
所以,长期摆在账面上是不行的,不规范处理也是不行的。
笔者认为,一个有智慧的财务人员,处理这类挂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及时处理原则。一定要及时处理,长期遗留,一朝被查处,光就滞纳金都是不可想象的。
二是规避纳税风险原则。这是底线,是红线,要时刻警醒。
三是财务人员免责原则。财务人员要善于保护自身,你一个打工者,不应该,也承受不起应该由公司或者老板承担来承担的责任。
有技巧与老板沟通
具体怎么做呢,这才是关键。
依据笔者的经验,建议的处理方式是:
首先,要想办法征得老板和管理层的同意和支持。建议你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环境中,向老板陈述长期挂账的风险,并提出处理意见。老板支持,接下来处理就好办多了。
1、合理无发票入账。发票入账是财务人员的固有观念,无发票也是可以入账的,不管采用什么理由入账(自己想,不明说),内审批手续一定要完备,就是公司是认可这笔费用,只是相关依据无法获得而已;关键之处在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主动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不得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这样在所得税上,是没有问题的,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还是比较认可的。
2、确认为借款,计提坏账。以合适的方式确认为借款,主要是采用协议或者合同的方式,然后按时计提利息,确认增值税;按照金融贷款类标准计提坏账准备,每年作所得税纳税调整;由于本金和利息都无法收回,然后在合适的年度,在内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停止计息,确认为坏账,然后是核销坏账,内账销案存。中途应有催收的文书依据。最后,这类损失,需及时和税务门沟通,争取最终得以税前扣除,如果实在不得扣除,就做调整处理。
3、特别关注股东个人借款。股东借款尽快处置,可以合理更换主体,转为第三方的借款,再按上述2方式处理。
善于保护自己
其次,如果老板不同意处理,或者你很确定老板不会同意处理。你可以合理利用内请示、报告,来规避个人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借所得税年度申报事宜,采用合适的方式提交相关请示,获得的批示自己要备份留存;日常中,对于某些风险的单项事件,也可以采用请示的方式,防止个人擅自处理带来风险和责任。
有人说,老板要的就是,既要用钱,也不调整所得税。我想说的是,天下哪有这样的事儿。在这块地上,你就必须遵守法律,否则将会付出惨重的代价。这里不得不提到另一件事,就是财务人员需要善于利用机会,向老板灌输相关的纳税风险,老板想通了,你的工作就顺利多了。以往看聪明的纳税处理方式,很多在当前是行不通的,因为,在数据时代,你所有的资金流动都是可以被显形的,不要心存任何侥幸。
最后,要说的是,财务、税务都无小事,凡事都是可以做到事前筹划的,事前准备越充分,事后才能越不会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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