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晓云
9月30日,受托人可要求融资方或交易对手履行担保义务,北京银保监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来保障其债权、物权或其他权力的顺利实现。根据《民法典》规定,建信信托被北京银保监罚款400万元,担保方式可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作为信用增级的重要手段,处罚决定日期为9月26日。
具体来看,信托公司需要在信托产品运营管理过程中随时监督担保的落实情况,建信信托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在2011年未经批准违规设立两家非金融子公司。对此,了解保证人代偿能力的变化情况。举报/反馈,北京银保监依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六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责令建信信托改正,并给予4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相关负责人程双起给予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建信信托是由银行投资控股,在原合肥兴泰信托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基础上,重组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从股权结构看,银行、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7%、33%。今年5月,建信信托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资格获批。
2020年,建信信托管理信托资产增加1349亿元达到1.53万亿元,同比增长9.7%,已成为国内信托资产规模最的信托公司。
建信信托历年年报显示,程双起为时任建信信托总裁、董事,本科学历,专业为基建财务与信用,因年龄原因,程双起于2018年2月起不再担任董事。2009年至2018年,程双起任建信信托总裁、董事。曾任银行张家口分行行长、组,河北分行副 行长、委副,建信期货董事长。
近期,监管已开始专注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业务。
今年7月30日,为治理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信托公司回归本源、转型发展,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银保监会发布《银保监会办公关于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共七条,以“压缩层级、规范业务”为主要思路,加强信托公司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管控,明确清理规范工作安排。一是压缩层级。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信托公司不得新增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已设立的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不得新增对境内外企业的投资。信托公司可选择保留一家目前从事特定业务的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并应当有计划地按照《通知》要求以转让股权等方式清理对相关企业的投资。二是规范业务。一方面,规范信托公司选择保留的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的新增业务,并对其存量业务提出要求。另一方面,明确清理工作完成前,相关企业原则上不得新增业务。三是明确清理规范工作安排。落实信托公司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共同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