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朋友都已经知道,法定代表人为罗熹,最近保险行业发生了一件事。
就在10月22号,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并持有上市公司、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等。该公司最股东为财政,银保监会发布了一项通知(下称“新规”),持股60.84%。文章来源:乐居财经举报/反馈,对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开展进行了规范。
哪些保险产品会下架?
我买的xx保险会不会受影响?
以后还能不能在网上买保险?
对于新规,家都有自己的疑惑和担心。
今天就为家分享一下,新规到底调整了什么,对我们又有什么影响呢?
|新规会带来哪些变化?|
1、保险公司方面
首先,保险公司(不包括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a. 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
b. 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c. 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高于100%
d. 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为C级(合格)及以上
e.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前看来,除了极个别保险公司不符合条件外,绝分的保险公司都是可以正常在网上售卖保险的。
但如果是想要在网上卖10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险和普通型人寿保险的话,新规的要求会更严格。
这类保险公司除了必须符合上述的基本条件外,还要满足下面要求:
a. 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100%
b. 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超过30亿元
c. 连续四个季度(或两年内六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A类以上
d. 上年度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受到重行政处罚
e. 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为B级(良好)及以上
f.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前市场上只有20多家保险公司有可能可以满足上述要求,包括平安人寿、人寿、太平人寿、招商信诺等等,而其他分保险公司可能就暂时不能在网上卖年金险和增额终身寿了。
另外,如果是想在网上售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的保险公司,除了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在经营区域内设立级分公司,或与其他已开设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合作经营,确保自身在销售区域内具备线下服务能力。
2、保险产品方面
新规明确了以后我们能在网上买到的产品有意外险、健康险(护理险除外)、定期寿险以及保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和普通型年金险。
并且,上述保险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a.产品名称包含“互联网”字样
b.保一年及以下的产品分期缴费的,每期缴费金额需一致
c.产品设计应做到保险期间与实际存续期间一致,不得通过退保费用、调整现金价值利率等方式变相改变实际存续期间
另外,新规实行后,只有10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险才能在网上销售,10年以下的年金险以及万能型、分红型年金险则都不行。
并且新规严格要求产品的保险期间与实际存续期间应一致。
这样一来,分以灵活存取著称的年金险和增额终身寿的减保领取现价功能就会受到限制。再加上利率下行的影响,往后想买到收益比较高、保障比较灵活的年金险和增额终身寿就会比较难了。
|对我们有哪些影响?|
首先,互联网保险的准入门槛提高了,这意味着未来消费者在网上买保险可以更加放心,不用再纠结靠不靠谱的问题。
其次,新规明确了只要保险公司符合相关条件,即使没有分支机构也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也就是说以后网上分的保险产品,即便不在投保地区我们也能买。
另外,新规对保险公司的运营能力也有所要求,明确了咨询接通率、核保确认时间、理赔及退保时效等服务标准,这样一来以后我们在网上买保险就更放心了。
总的来说,新规对于互联网保险只是规范而非禁止,以后还是可以在网上买保险的,只不过选择会减少。
如果是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建议尽快落实保障,不要错过了好产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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