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民国时期,比“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62.5%和108.3%。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34万亿元,银行业在经历快速发展的同时,其中银行业总资产29.6万亿元。《规划》拟打造头金融机构。《规划》强调,也出现过规模的停业破产现象,推动国际海洋银行、粤港澳湾区国际商业银行、丝路信用保险公司等一批机构落地。支持招商集团、平安集团进一步做强做优,其中明华银行破产案也成为了“民国金融第案”。青岛明华银行,提升世界500强名次。支持广发银行做做强,全称为明华商业储蓄银行青岛分行,加快上市。鼓励地方银行、证券、保险等骨干金融企业通过引入投资者、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壮,是近百年前开办的一家商业银行,加快推进广州银行、东莞银行和东莞、顺德、南海、佛山、中山、江门等优质农商行上市以及广州农商行回归A股。支持国信证券、、易方达基金、广发基金、博时基金等成为更具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经营政策使青岛明华银行获得了迅速的发展,支持东莞证券、万联证券、粤开证券等提升行业排名,成为北京、上海、天津几个分行中业务最为发达的分行。但随之受到美国白银政策的影响,支持珠江人寿、横琴人寿、众诚保险等险企加快发展。支持交易控股集团做做强,青岛明华银行经营困难,壮粤财信托、平安信托、东莞信托、业信托等非银行机构,逐步走向破产。时任青岛市长的沈鸿烈曾这样评价明华银行破产:“青市经济困难,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金融企业集团按照规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社会方面对于明华不能作有力的援助”,那么青岛明华银行破产的始末究竟如何呢?
(关于明华银行倒闭的相关报道)
一
明华银行的经营困境
根据《青岛市志·金融志》的记载,明华商业储蓄银行总行于1920年6月在北京,后迁至上海。青岛分行于1922年10月开业,最初建在河南路,后迁至中山路。凭着服务热情,手续简便,明华银行招揽了量的存款,甚至成为青岛市成功商业银行的典范。
但好景不长,1934-1935年,受到美国白银政策的影响,白银量外流,导致国内金融行业出现了严重的流动资金短缺的危机。随后,1935年金融风潮波及青岛,青岛中鲁银行、实业银行青岛分行等多家银行发生了挤兑风险,青岛明华银行也受到了强烈冲击。由于长期以来,青岛明华银行将资金投资实业,与美商共同兴建东海饭店,致使量资金缺口,欠款无法收回,资金周转不灵,挤兑风潮的影响下,青岛明华银行陷入困境。在尝试抵押东海饭店寻求其他银行借款和寻求资金支持均失败的情形下,青岛明华银行不得不于1935年5月23日宣布停业。
(明华银行储蓄信托广告)
(明华商业储蓄银行礼券)
二
明华银行破产与债务清偿
青岛明华银行以储蓄业务作为主要业务,其停业的消息传开后,严重损害了中小储户的利益,打击了储户的信心,一时间储户竞相提取存于商业银行的资金,金融市场一片混乱。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青岛市召集债权人代表,联合组织清查,在的选择上,侧重选择熟悉银行业务、会计业务及相关法律的人员,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清查结果显示:明华银行储蓄、商业原存款总额为3343921.76元,其中需要偿还储户3193801元。另外,青岛明华银行并无资本,会计业务也与上海总行分行不可分割的联系。
针对银行停业的问题,1935年6月财政颁布停业银行及钱庄监督清理办法6项,1935年7月,南京国民颁布了《破产法》,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案件由法院管辖,财产由破产管理人负责,而在银行破产中,最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处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在处理这一关系时,首先制定了原则,即以青岛明华银行的财产优先提充青岛债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用敏捷有效的手段解决明华债务,以债权人的立场严追总行及分行欠款。在这样的原则下,明华银行逐步偿付了分中小储户,一定程度上稳定了金融秩序。同时,尽管以明华银行为代表的商业储蓄银行基本上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但其股东并不遵循有限责任的原则。财政曾令明华银行遵照1934年《储蓄银行法》的规定对储蓄存款进行清偿,即储蓄银行之财产、不足偿还各储户债务时,董事、监察人应负无限连带责任。
另外,债务和解与抵消也在明华银行破产案中被采用。根据四明银行关于明华银行欠款案的文件第1件《明华银行各项欠款经过及现况摘要》的记录,明华银行停业时欠四明银行本息银元144万余元,包括领券欠款、抵押及信用各宗欠款。而北洋财政曾欠明华银行347万余元,据此,四明银行于1935年10月14日呈请财政,要求在“旧财政欠明华银行款项内划扣银元1449580.72元以资抵偿,并请令明华银行遵照。”最终,明华银行与四明银行就此欠款于1941年在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达成和解。
虽然明华银行依据法律程序进行破产,但其涉及欠款数额较,仅有很少一分抵押品与不动产可以变现。同时,受到后续战争的影响,导致债款偿还旷日持久,无疾而终。
(明华银行倒闭公告)
三
明华银行破产原因
青岛明华银行的破产是民国时期典型的金融风险案,其影响之、波及之广、延续时间之长,在近代金融史上绝无仅有。明华银行总经理张絅伯将破产归因于“外而放款一时难收,内而实质不能变现”,但深究原因其实是多方面的。
首先,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不够。自19世纪末起,银行作为新式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和壮,在资金不断扩张的过程中,带来的风险也逐渐增。对于储蓄银行可能发生的挤兑风险,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能提前准备资金以应对危机,最终造成青岛金融市场陷入混乱。
其次,明华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青岛明华银行破产时,其负债主要来源于储户存款,其吸纳存款约334.4万元,而在资产项下,共放出款项仅150.5万元,其中正常的经营性放款远少于此。同时,由于总行和分行之间实力悬殊,当青岛分行出现危机时,总行不仅不能提供支持,反而自身难保,从而造成资金链难以维系。
明华银行自身商业道德的缺失。青岛明华银行作为一家以储蓄为主要业务的商业银行,通过高息吸纳存款,却将量资金用于投机,造成恶性循环,失信于业界同行,造成其在面临危机时各家银行并未给予救济的面。
(明华银行河南路旧址)
四
总结
1897年通商银行的,标志着近代银行业的产生。近代银行业发展史上有许多银行经历了停业倒闭的现象,而明华银行在其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其经历了从传统的停业到依据《破产法》运用破产程序进行银行破产,意味着近代金融业发展过程中,传统银行市场退出机制不再适应银行市场退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迫切需要《破产法》进行规范,依据《破产法》进行银行破产,成为了近代银行市场退出制度的重变革。
【参考文献】:
《青岛市志·金融志》、《民国金融第案:青岛明华银行倒闭风潮》、《1935年的银行停业与存款清偿——以上海为中心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