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记者岳品玉廖梦)11月2日,据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官网报道,上海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发布了《银行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刘刚先生担任经理资格的请示》,指出根据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准刘刚为银行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2020年8月,上海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批准了交通银行消费金经理刘刚的任职资格。对于刘刚的工作变动,银行小金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次正常的升职
根据上海市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的要求,刘刚应在答复之日起3个月内就职,银行黄金消费品监督管理应报告就职情况。员工未在上述期限内任职的,本回复无效,并由上海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办理注销手续。中行消费金融应督促上述人员继续学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