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讯- 在银行家和投资者等待了很长时间后,比2020年同期增长约六成,印尼金融服务管理(OJK)终于在8月19日发布了载于有关商业银行的2021年第21号OJK条例的数字银行规定。
有关商业银行OJK条例共19章160条。关于数字银行的规定载于第四章第23条至第31条中。与OJK今年早些时候提出的网格相比,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约27%。从净利润同比增速来看,关于数字银行的规定没有太变化。
OJK将数字银行定义为印度尼西亚法人实体(BHI)银行,约七成行业上半年增速反超疫情前水平,该银行通过电子渠道提供和开展业务活动,约四成行业增速绝对值相比疫情前实现翻倍。采掘、化工、钢铁等为代表的周期板块增长领先,除总公司外没有实体办公室,通讯、汽车、电子行业保持强劲增长动能。(证券时报)举报/反馈,但可以使用有限的实体办公室。
数字银行可以通过两种模式运作。首先,建立一家新的银行作为数字银行;第二,商业银行向数字银行转型,这意味着现有银行现在可以通过满足一系列条件和规定转变为数字银行。
对于新银行的,当要求控股投资者提供至少10兆盾的核心资本。除了资本,还必须满足与商业银行的规定差别不的其他几个条件。
与此同时,对于已经转型为数字银行的商业银行而言,股东必须满足适用的资本要求。到目前为止,每家银行必须满足的最低资本要求是3兆盾,直到2022年底。
此外,即将数字化的银行必须满足若干条件。首先,拥有使用创新和安全技术来满足客户需求的商业模式;第二,有能力管理审慎和可持续的数字银行业务模式;第三,有足够的风险管理;
第四,实现治理方面的要求,包括满足在信息技术领域具有能力的董事以及OJK法规中关于合格测试的其他要求;第五,保护客户数据的安全;第六,为数字金融生态系统和金融包容性的发展做出贡献。
数字银行的优势是什么?该条例规定,银行可以整合其网络或减少分支机构的数量,只保留总。
这项规定当然违反了旧规则。以前,实行公平原则,有意在爪哇开设分行的银行必须在爪哇之外采取类似措施。
数字银行真是走上了红地毯。在发布2021年第21号OJK条例的同时,当发布了关于实施商业银行产品的2021年第13号OJK条例。上述OJK条例将使银行更容易发行产品。该条例遵循基于原则的制度,而不是之前提到的法规。这意味着并非所有产品发行都需要OJK的许可,尤其是基本性质的产品。
进一步的产品不需要复杂的许可证。银行只需通过试点简单地介绍他们的产品。在向公众推出之前,该银行为有限数量的人或其员工进行试点。当将对试点结果进行评估。如果没有投诉,可以进行产品发布。这将使银行业更加灵活和适应不断变化的时代。
不仅如此,当还发布了关于金融服务机构(LJK)对主要当事人重新评估(PKPU)的2021年第14号OJK条例。该2018年第34号OJK条例的修正案更侧重于处理金融机构问题。
然而,该条例的最新条款涉及加快PKPU阶段流程,主要当事人的响应请求少于10个工作日,以及对必须拥有信息技术专家的数字银行董事的要求。
本着这一规定发布的灵活变通精神,本报认为这一政策将为银行业带来一股清新的空气。业务扩张将更容易,不需要复杂的许可证。
人们希望这项法规能创造更高效的银行或提供低息贷款,并惠及社会各阶层。如果这一目标不能实现,便是辜负了为数字银行铺就的红地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