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香港金融管理网站消息,9月10日,香港金融管理裁刘应彬9月10日撰文指出,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粤港澳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粤港澳湾区(湾区)居民最快在一个多月后,标志着“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银行副行长、外汇管理长潘功胜在启动仪式上表示,待银行完成准备工作及报备,“跨境理财通”试点为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开辟了新的通道,即可正式通过“跨境理财通”进行跨境投资。
刘应彬介绍,将进一步便利湾区居民享受优质金融服务,在设计跨境理财通机制时有几个重点考虑:一是充分考虑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二是互相尊重内地和两个特区现行监管制度和做法;三是确保风险可控,推进粤港澳三地居民生活深度融合;将进一步推动内地与港澳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四是在整个投资流程中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