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李愿 北京报道河南银保监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银行主发起行履职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贷款期限自首次提款日起一年。同日,《意见》从切实增强主发起行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切实强化村镇银行接受主发起行管理的主动意识、切实加强监管门对主发起行履职的监督指导三个方面推动主发起行有效履行股东职责,公司与北京银行签署《保证合同》,正确处理主发起行与村镇银行权责关系,由公司为复星健康向北京银行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举报/反馈,持续提升主发起行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促进有效监管和各方联动,确保村镇银行问题整改和风险有效化解。
提高对村镇银行持股比例
在切实增强主发起行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方面,《意见》要求主发起行不得在履职过程中谋取不当利益,不得将村镇银行作为违法违规行为的通道,同时要求巩固和提高对村镇银行持股比例、完善对村镇银行的管理体系、加强业务指导和帮助、牵头组织重风险处置、提供流动性支持等。
持股比例方面,《意见》明确,主发起行应协助村镇银行及时识别股东关联关系,及时发现并引退存在超比例持股等问题的股东,通过受让股权或定向募股等方式,提高在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逐步实现对村镇银行的绝对控股或有效管控。
今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高风险村镇银行可引入地方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化解风险,持股比例可超过10%,但主发起行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河南内三家城商行财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郑州银行持有扶沟郑银村镇银行、浚县郑银村镇银行、确山郑银村镇银行、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比例分别为50.2%、51%、51%、51.2%;持有林州中原村镇银行等9家村镇银行股份,仅1家比例低于50%;洛阳银行持有河南栾川民丰村镇银行等3家村镇银行股份,比例均低于50%。
《意见》还要求,主发起行要在提高对村镇银行持股比例的基础上,加强对村镇银行的并表管理。主发起行应科学制定和完善村镇银行中长期发展,设立村镇银行5家以上的,要按年度向本行董事会提交村镇银行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
当村镇银行出现被监管门列为高风险机构,资本充足率等主要监管指标连续4个季度不达标,出现严重信用风险等情况时,主发起行应当牵头补充资本和股权重组,推进村镇银行兼并重组、引进合格投资者开展收购和注资,提请当地协助处置,以及落实其他监管要求等。与此同时,村镇银行应配合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补充资本、提高持股比例的各项措施。对违规超比例持股、不符合资质条件或有意退出的股东股权,村镇银行应协调其及时退出,并优先由主发起行承接。
四方面明确联社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与银保监会文件不同的是,《意见》在四个方面明确了联社在村镇银行相关事件中的作用。
管理体系方面,河南联社应加强对内农商行作为主发起行的行业管理,明确专门门做好村镇银行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
重风险处置方面,对内农商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当主发起行不具备牵头风险处置能力时,联社应负责总体协调或代为履行相关职责。
流动性支持方面,对内农商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当主发起行不具备救助实力时,联社应承担调配资金的责任。
风险处置牵头责任方面,若主发起行不具备牵头风险处置的能力,应推动主发起行股权转让,主发起行为内农商行的,应督促联社发挥行业管理职责,予以总体协调或代为履行主发起行职责。
此外,《意见》还明确,监管职责分工方面,河南银保监新型农金处负责对村镇银行主发起行履职过程中权责关系及监管工作的政策指导、关系协调,村镇银行所在分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不同分、不同条线之间加强联动配合。涉及与联社相关工作的,由负责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