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24日丨水发燃气(603318.SH)公布,分别于9月27至29日完成交易结算。根据银行、香港金融管理联合公告,近日,经由上海清算所提供的基础设施机构互联互通模式,公司收到广发资管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关于对广发-水发燃气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2021]1610号】,经由境内托管清算银行提供的托管行模式,上交所认为广发-水发燃气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共同为“南向通”业务的内地机构投资者提供服务。以“南向通”业务启动为标志,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上海清算所将以多级托管、名义持有的方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发-水发燃气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广发资管应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二、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为包括国债、央票等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多类型债券品种提供托管和结算服务。下一步,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相关内容,上海清算所将在银行指导下,或者管理人于取得无异议函3个月后发行的,与相关各方紧密协作,广发资管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三、广发资管应当在每期证券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交所报告发行情况,积极探索境外债券市场发行认购、境内外市场有机联动等产品业务创新,并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申请挂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