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4日,被执行人王菲,海南公安经侦总队曾就海口公安对凤凰智信立案侦查事宜发布一份基本案情通报;通报明确说明,股权数额为409.2万元,出借人投资凤金网贷的平台有二个,冻结期限至2023年08月15日。企查查信息显示,一个是“凤新科技”的凤凰金融平台,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0年,另一个是“凤凰智信”的凤凰智信平台;但与投资人签署合同的公司统一为凤凰智信;并以此推定“凤凰智信”为违法主体。
而根据检察院公诉《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对违法主体认定 明确说明:
(2)违法所得完全归分支机构上级单位所有并支配的,法定代表人王菲,不能对分支机构作为单位犯罪主体追究刑事责任,注册资本1210万元,而是应当对分支机构的上级单位(符合单位犯罪主体资格)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 检察院 公安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明确指出:
上级单位和下属单位构成共同犯罪的,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等。,应当根据犯罪单位的地位、作用,确定犯罪单位的刑事责任。
根据这些相关法规,海口警方在处置凤金事件中仅对其下属子公司凤凰智信定罪立案,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此,出借人表示极的异议。主要理由至少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凤凰卫视的主体关联性。
2、商标所有权前后转移:经查凤凰金融字样商标的所有权最初由凤新科技(海口)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凤凰理理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2014年申请了4个分类的凤凰金融商标。该公司又在17年至18年期间将这4个分类的凤凰金融商标(含已完成注册1个,未完成3个)转让/转移给了凤凰卫视商标有限公司,而后凤凰卫视公告中显示,将其商标通过商标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凤新科技(海口)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凤凰理理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并未在商标进行备案。
3、凤凰卫视互联网宣传:通过互联网相关信息查询,凤凰卫视上到前执行总裁刘长乐先生2015年在乌镇以及其它公开场合的相关讲话,下至凤凰卫视集团员工诸如吴小莉、尉迟琳嘉、窦文涛、姜声扬、郑浩、许戈辉等知名主播均对凤凰金融进行有组织有规模的宣传。许多出借人正是通过这样的宣传知道的凤凰金融。且911前凤金平台的多处页面明确标注其为凤凰卫视旗下的投资平台。
4、凤凰卫视高管控制:经相关企业信息查询和凤凰卫视相关公告,凤凰卫视副执行总裁何光同时担任凤新科技(海口)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凤凰理理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一职。且公告上明确显示“何光先生现为公司的风险管理成员、副执行总裁及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董事。”
5、凤凰卫视家族关系:在凤凰卫视相关公告上,明确显示“凤凰卫视董事会兼行政总裁刘长乐与凤凰金融(原理理它)控股股东为翁婿关系”
(二)、凤新科技(海口)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凤凰理理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体关联性。
1、凤凰金融法定主体:经工信系统查询网站名为凤凰金融,网站地址http://www.fengjr.com,网站域名fengjr.com,网站主办单位名称明确显示凤新科技(海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备案为琼ICP备19003607号。
2、网站网贷宣传:其网站明确显示网贷相关宣传,包括凤储计划、凤盈计划年化利率,安全承诺以及凤凰卫视刘长乐关于凤凰金融的宣传。
4、网贷内容的实际参与者:查看凤凰金融平台2020年9月11日之前下载的分经过cfca电子签名的合同,其合同中有“通过凤凰金融平台借款”“中介的平台地址是www.fengjr.com”等明确的描述。另外,至今平台APP中有关出借人网贷资金存管安全保障流程仍明确显示:出借人网贷资金的实时监控交易是凤凰金融平台控制。
(三)、凤凰智信信息技术(海口)有限公司的关联性
1、共同法人:经信用公示系统查询,凤新科技(海口)集团有限公司与凤凰智信信息技术(海口)有限公司法人均为贺鑫。
2、全资控股关系:同样经信用公示系统及相关企业股权信息查询,凤凰智信信息技术(海口)有限公司为凤新科技(海口)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3、对外宣称服务:虽然,其子页面宣称:网贷业务由凤凰智信信息技术(海口)有限公司提供。但凤凰智信的客服电话却与凤凰金融完全一致;相关客服人员是同一拨人马。凤金自称网贷业务2019年7月已转入海南海口,但相关网贷业务及问题的咨询客服仍然来自北京,回访电话至今仍是010开头的北京号码。
虽然911爆雷后,所谓的凤凰智信平台APP被相关违法团伙多次做了手脚,但至今其平台的实际操作中,仍然无法进行实际的出借人资金的充值、提现和结算功能,相关的操作必须回到网址为www.fengjr.com的凤凰金融平台去完成。而众多的凤金网贷出借人911爆雷前,甚至根本不知有凤凰智信平台的存在。
关于这一点,海南凤凰智信风险化解专班应该也深有体会,因为他们5月30日组织的出借人首期返款兑付过程,就是在凤金平台而非凤凰智信平台上完成的;由于其清算过程中分不清出借人产品资金的归属属性,结果把出借人用于投资证券基金、定期企业债、类固投等非网贷资产,一并充公当作凤凰智信资产进行了化解。对于这样的低级错误,专班的相关领导黄处长在与出借人的见面会上已多次亲口承认,并一再表示:由于相关资金混杂,目前很难区分。
事实证明,凤凰智信实际只是个既无财权又无人事权的空壳公司。只作为凤新科技众多业务中相关网贷业务的一个分支,承载记录凤凰金融网贷业务的运营数据。
综上所述,三个主体之间关系紧密牵连,事实清晰。比照相关法规,我们认为,凤金的911网贷爆雷违法事件,凤凰卫视、凤凰金融和凤凰智信三方业务关联、利益共存,应属于共同犯罪,负同等责任。其中尤以凤新科技(海口)集团有限公司,其作为凤凰金融平台实际运营机构,实际掌控着网贷业务的人事权和财务权;是网贷业务真正的实际操控机构。所以其才是真正的最主要违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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