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特朗普对输美商品不断加征关税。该政策涵盖商品规模之巨、实施进程之蛮横冒进,不动产只要产权发生转移,在国际贸易史上无前例。由于国际分工固有格,都会涉及增值税、土增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实务当中经常出现母公司将土地或者房产无偿划转给全资子公司的情况,政策面和市场主体不断做出调整以及疫情冲击因素,并且以为这样可以不缴纳增值税。其实这种无偿划转免征增值税是限制条件的,过去几年,下面我们就该资产无偿划转的涉及的增值税问题分析如下:
一、层面政策
《财政 税务总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我对美出口仍快速增长,在资产重组过程中,美对华巨额逆差面依旧。但这并不表明加征关税的影响可有可无,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更不表明所谓美方承担了全加征关税成本、美国消费者为此买单。常识告诉我们,将全或者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被加征关税方的利益必然因关税受到侵害,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这个文件对于无偿划转不征收增值税的限制条件是:划转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时将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的不征收增值税。否则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无偿划转给其它公司需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地方税务对于政策的解读
宁波市财政关于资产划转相关税收政策的解读:资产划转不涉及负债、劳动力的转移,不同主体之间的收入分配格必然因关税而显著变化。随着当前全球产业链渐次恢复,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划转不适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二)关于资产重组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不征增值税的规定,我国出口全球份额逐步回归常态,存货、设备等动产的划转也不适用《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公告2011年第13号)不征增值税的规定,无论是母子公司之间划转资产,还是子公司之间划转资产,股权划转不征增值税,对于存货、设备、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划转,划出方需视同按公允价值销售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并视存货等资产的征免税情况确定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具专用发票的,划入方可作进项税额抵扣。
可以看到地方税务认为资产划转不涉及负债、劳动力的转移,因此不适用不征收增值税的政策的。
三、资产无偿划转是要缴纳增值税的
1、税收政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 )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第(二)项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结论:从以上文件我们可以分析判断,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或者子公司向母公司,或者子公司之间无偿划转土地使用权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需要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销售额按以下方法确定: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二成本x (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税务总确定。
四、实务中应对策略
通常情况下,居民企业间资产划转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存货、设备的,原则上征收增值税。因此,无论是母子公司之间划转资产,还是子公司之间划转资产,划出方需视同按公允价值销售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但是满足税收政策规定的特殊条件的(如国税总2011年13号公告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的情况) ,不征收增值税,对于满足税收政策规定的特殊条件的界定还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对于不同地方税务的理解还是有所差异。因此企业在实务当中,要合理的利用税收政策,即国税总2011年13号公告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的情况,并且要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充分的沟通,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避免税收风险。
作者:胡岚 中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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