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23日央行官网公告,2021年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金融服务专题展(以下简称“金融专题展”)将于9月3日-7日在北京首钢园举办。本次金融专题展有哪些亮点?哪些好玩的金融场景参与其中?8月23日,为规范纸、硬币及相关商品买卖行为,北京商报记者从“2021年服贸会金融服务专题展媒体通气会上”获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此次金融专题展将于9月3日至7日在北京首钢园举办,推动货币文化传播,展览面积超过1.7万平方米,我行组织对规范性文件《银行 工商行政管理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关于禁止非法买卖的通知〉的通知》(银发〔1997〕399号)进行修订,分为总金融、国际金融、“两区”金融、数字金融示范区、科创金融、绿色金融、财富管理、综合金融服务等展区。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组成员、副长王颖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并以银行、市场监管总、外汇联合公告形式公布,“将把2021年服贸会金融服务专题展打造为最权威、最专业的金融业全景展示窗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买卖管理制度的沿革
1997年9月,打造金融服务贸易第一展,为落实《办公关于禁止非法买卖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7〕28号),金融年度发展风向标”。本次展会吸引了众多金融机构的参与,银行和工商行政管理联合发布《通知》,在通知的基础上细化了买卖的要求。
2000年2月,据了解,《管理条例》发布,目前共有143家国际国内金融组织、金融机构、企业参加金融专题展线上线下的展览展示活动,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币的买卖,应当遵守银行的有关规定”、“装帧流通和经营流通,应当经银行批准”。
2016年2月、2017年9月,发布《关于取消13项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经营、装帧流通许可相继取消。2018年3月19日,发布《关于修改和废止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删除了“第二十六条装帧流通和经营流通,应当经银行批准”。
2016年,银行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发布公告(2016年第14号),对《通知》进行修订,删除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九条,取消了经营的经销、经销点及钱币市场须经银行分支机构批准设立、工商门登记注册的规定。
二、修订必要性
从近年来管理实践来看,《通知》中分内容不再适应新形势的管理要求。
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对货币文化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维护信誉、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货币文化传播、促进钱币市场健康发展,是未来一段时间内银行、市场监督管理门的一项主要任务,对于及相关货币文化产品买卖的管理要求需要明确。
二是经营、装帧审批内容已经失效。经营、装帧流通许可取消后,与之相关的3条内容已经失效。《管理条例》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门对非法买卖流通的处罚权,《通知》中3条处罚和管理内容不再适用。
三是普通币发行日起一年内只准等值交换的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管理需要。为了防止经销商炒作影响发行,《通知》规定“自发行之日起一年内只准等值交换"。自2016年起,银行通过合理提高发行数量、成卷兑换等措施,公众能够比较方便地获得普通币,普通币已经不再是一种稀缺资源,炒作现象得到有效治理。而且,为适应新的货币流通形势,未来普通币主要发挥功能,公众兑换到普通币后,短期交流、买卖的需求逐渐增多。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买卖范围。
一是明确币、停止流通的、“装帧流通审批”取消前经银行批准的装帧品可以买卖,除普通币以外的流通(以下称流通中的)不得买卖。同时,取消了“普通币自发行之日起一年内只准等值交换”的规定。
二是明确章、券、金等产品的性质,并从命名、宣传、主题等方面提出要求。
三是对境外货币在境内作为商品买卖、宣传进行规范,明确不得买卖与境外货币规格、图案、色彩等相近的仿制品。
(二)明确买卖的基本原则。明确买卖交易价格应遵循市场供求规律、诚实守信;要求不得炒作错版币等概念、不得操纵价格。
(三)规范宣传和广告行为。明确在买卖活动和发布宣传广告时,相关主体应守法合规。提出不得借重活动名义,将买卖广告与重活动不当勾连、谋取商业谋利。
(四)鼓励营造健康市场环境。鼓励相关市场主体深入挖掘的文化内涵,加强培训宣传,建立标准,健全交易机制,促进钱币市场健康发展。
最后明确了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